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西小教字第1120001786號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 因應108學年度新課綱,落實核心素養導向教學及評量,鼓勵各校申請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各類社群申辦經費如下:
(一) 基礎社群: 6仟元整
(二) 初階社群: 1萬6仟元整
(三) 進階社群: 3萬6仟元整
三、 辦理方式及期程:
(一) 線上申請:請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前於「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教專實踐小組網站」進行線上填報作業。( http://lcg.rhps.tyc.edu.tw/)
(二) 線上初審:112年4月28日(五)前於網站公告初審結果及審查意見。
(三) 線上複審:112年5月19日(五)前依初審意見於網站修正計畫及概算表。
(四) 紙本送件:社群計畫通過後,請於網站列印「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總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表」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概算表」等,正本核章後於112年6月16日(五)前郵寄至西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收)
四、 本中心辦理「112學年度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線上申辦說明會」,敬請貴校派員與會,線上申辦說明會相關訊息:
(一) 時間 : 112年3月22日(星期三)13:00~16:00
(二) 網址 : meet.google.com/mzc-ekwh-jxv
(三) 內容 :112學年度社群申辦規則、線上申辦社群操作示範
五、 擔任初階社群及進階社群之初任召集人請務必參加本中心辨理之社群召集人研習,以利社群運作。進階社群召集人每週核予減授課1節,所需費用於貴校人事費用相關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教育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
六、 各類型社群運作相關規劃,請參閱檢附之「112學年度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線上申辦社群操作流程,請參閱檢附之「112學年度國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操作手冊」。
七、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趙先生(電話:03--3342351轉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