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局112年1月4日桃教體字第1120000943號函續辦。
二、 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2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6點。
(二) 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小(禮堂),因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參加人員請共乘。
(三)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總務主任暨學校人員、本市儲訓中之校長暨主任(含候用校長主任等)。
(四) 研習人數:100位。
(五)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宋屋國小),本研習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聯繫宋屋國小徐明麟主任(電 話:4933654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