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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3-02-16 | 點閱數: 136


主旨:    本會訂於112年03月16日(四)13時30分召開第四屆第二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請貴支會推派會員代表,以利本會籌備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會章程第十七條「本會之會員,原則以各學校支會為選舉區,選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行使權利。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於出席大會行使之總權數,以會員數每校每滿30人為1權,權數之行使得由一人累積為之。會員數未達30人之學校支會,但具團體協約之協商資格者(會員人數過半),得推選會員代表大會代表行使1權。」
二、    本屆第三次會員代表業已於111年10月推選出,貴支會因會員人數增減,符合推派會員代表資格之學校,請於112年02月20日(一)前完成推派(請參考附件一),以利後續籌備作業。
三、    請貴支會所派出之會員代表為當天可出席者,亦盼務必參加。會員代表資格限已完成繳交112年度會費之會員。倘若會員代表因故退休、調職等因素出缺時,應由學校支會於一個月內逕行辦理會員代表補選,並將選舉結果回報本會。
四、    請支會長協助確認會員代表及權數,若有修正,請填寫「學校支會會員代表修正表」(附件二),並於112年02月20日(一)前傳真至本會。Fax:458-3672。
五、    本次會員代表名單彙整送理事會審議後,將另函通知各會員代表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