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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6-05-26 | 點閱數: 54

一、 115 年市內介聘至本校之教師教評會審查,擬定於115527(星期三)中午 12 30 分假 本校3樓校史室辦理,請市內介聘至本校教師,於當日中午12時至1215至人事室(3)報到後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

二、請市內介聘至本校之教師,先行填寫​​​​​​本校新聘教師簡歷表(如附件)後,於報到時務必一併攜帶,俾提供本校教評委員審查參考。

三、 115 5 27 (星期三)教評會審查當日,請攜帶以下資料正本及影本1,正本繳驗後發還。

1.身份證(正反面)

2.教師證(正反面)

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含大學)

4.本校新聘教師簡歷表(如附件)

5.介聘結果通知單

6.最近一次考核通知書

7.(114)學年度如有取得較高學歷請攜帶改敘敘薪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8.當年度留職停薪及復職核定函(無則免附)

9.郵局存褶影本

10.身心障礙證明、原住民證明(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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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立東安國中新聘教師簡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