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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教職員公告 | 2026-04-28 | 點閱數: 22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847號函辦 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 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 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班,皆含初階課 程3學分及進階課程2學分,學費全免,於115年7月上課, 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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