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落實教學正常化重要規定如下:
(一) 新生編班導師抽籤時,導師因故未出席者應填妥委託書,且代理人應覈實簽名,並應就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狀況,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議決議選擇適當教師群擔任導師,並以協調或抽籤方式編配導師,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各班導師抽籤確定後,除特殊因素報本府備查外,應維持不變。
(二) 藝術才能班導師,若由藝術專長合格教師或兼具資賦優異教育之合格教師擔任者,可免除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倘藝才班導師不具備所任教班別之藝術專長,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
(三)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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