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公共服務項目: (一) 閱覽區環境整理。 (二) 圖書資料上架、整架。 (三) 環境整理與其他。
受理對象:本市國中以上各級學校在校學生。
服務時數:每次以3小時為原則,依本館圖書館指示人員單位需求安排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