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1月21日桃院雲政字第1152400005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係為連結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資源,促進本市國民中學對少年事件相關法令及司法實務之認識。 |
| 三、 | 本次活動詳細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與地點:115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10分;請參與人員於當日上午8時40分至9時,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樓多媒體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完成報到。 |
| (二) | 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國中校長、輔導室主任及教師;本次參訪名額共計40人,每校原則以報名2名為限。本局將視各校報名情形,並以兼顧各校均有代表參與為原則,統籌辦理錄取名單之擇選與調整。 |
| (三) | 報名方式:請欲參會人員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6日(星期五)前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活動編號:G00021-260100001。 |
| 四、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區汽機車停車區域有限,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相關交通訊息請參交通位置圖。 |
| 五、 | 本活動請參與人員務必攜帶工作識別證或活動公文向安檢工作人員出示,以利引導免過安檢,並至1樓多媒體教室完成報到;另提醒因本次活動地點係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大樓,請避免攜帶銳利物品(如:指甲剪、剪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