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第十一屆桃園市合作教育盃書法比賽」,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4 年 1 1 月 15 日(114)桃學聯字第 011 號函辦理。 二、 收件日期: 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 截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 三、 活動辦法、報名方式、活動內容請詳見附件活動簡章或至本校網站點選有限責任桃園市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