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16日桃教特字第 1140004790號函辦理。
二、旨案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4年8月27日(三)09:00:00至16:00。
(二)研習地點:本校 3樓禮堂。
(三)研習主題:情緒障礙學童行為輔導策略。
(四)研習講師:王心寧心理師、國中特教中心張維真主任。
(五)研習對象:本市普通班教師、特教班老師,計100人。
三、報名方式:請於114年8月26日(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 習-桃園市-登錄單位(新興國小)報名。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倘所屬人員報名並出席請 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