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交通部鐵道局有關高鐵沿線之遙控無人機安全宣導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2月9日府交運字第1110346050號函交通部鐵道局111年12月6日鐵道營字第1113503661號函辦理。
二、 有關本市高鐵沿線區域屬遙控無人機禁止活動區域,已由相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並公布於民航局之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倘未經核准進入禁限航活動區域,將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予以裁處。
三、 另台灣高鐵公司為維護高鐵行車安全,高鐵沿線(含軌道、系統設備、場站設施等區域)周邊嚴禁以遙控無人機進行飛行或空拍可能影響高鐵行車安全之移動物體,倘貴校(園)若發現前述物體鄰近或侵入高鐵沿線時,請即通報該公司行控中心03-262-2905或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