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修訂「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新聞投稿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計畫執行至今成效良好,經考量透過本局發布之各校(園)新聞稿件,確實有助行銷本市教育特色及提升本市優質教育形象,爰刪除原計畫「參、實施方式與內容」第二項「新聞投稿數原則每月1篇」之限制規定;並新增新聞稿照片解說之格式,以利本局編排稿件。 二、 請貴校(園)踴躍投稿,透過新聞頒布相互觀摩辦學成果、永續學習,共同增進本市教育之進步與發展。 三、 檢附旨揭修訂之投稿計畫及投稿範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