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有關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4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一案,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3月19日府文秘字第1140068516號辦理。
二、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
三、 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台語人才培訓」及「培育台語家庭」五大類。
四、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五、 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供參,另可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