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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5-01-08 | 點閱數: 128
一、 本府為鼓勵民眾組團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以增進對客家語言文化之認識,特訂定本計畫。
二、 114年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日期(實際依客家委員會公告為準)如下:
(一) 基礎級暨初級(全國場):114年9月6日(星期六)、114 年9月14日(星期日)。
(二) 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桃園場):114年3月22日(星期六)。
(三) 中級暨中高級:114年3月15日(星期六)、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四) 高級: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三、 補助對象: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本市境內公所、學校、公司行號、醫療院所、農漁會、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及團體。
四、 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 10人至14人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二) 15人以上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三) 各項目標準說明如下:
1、 報名費:19歲以下免報名費,20歲以上每人新臺幣(以下同)250元(實際依客家委員會簡章規定支付﹚。
2、 餐費:每人上限100元。
3、 車資:每車(限遊覽車或公車)上限1萬元。
4、 工作費:每人每小時200元。報考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者上限800元;報考中級以上認證者上限1,600元(團體報考人數每1車核給1人)。
5、 保險費:每人上限100元。
6、 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五、 檢附「桃園市政府114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局官網(https://www.hakka.tycg.gov.tw/)便民服務/尋補助/檔案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