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府為鼓勵民眾組團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以增進對客家語言文化之認識,特訂定本計畫。 |
二、 | 114年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日期(實際依客家委員會公告為準)如下: |
(一) | 基礎級暨初級(全國場):114年9月6日(星期六)、114 年9月14日(星期日)。 |
(二) | 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桃園場):114年3月22日(星期六)。 |
(三) | 中級暨中高級:114年3月15日(星期六)、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
(四) | 高級: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
三、 | 補助對象: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本市境內公所、學校、公司行號、醫療院所、農漁會、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及團體。 |
四、 | 補助項目及標準: |
(一) | 10人至14人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二) | 15人以上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
(三) | 各項目標準說明如下: |
1、 | 報名費:19歲以下免報名費,20歲以上每人新臺幣(以下同)250元(實際依客家委員會簡章規定支付﹚。 |
2、 | 餐費:每人上限100元。 |
3、 | 車資:每車(限遊覽車或公車)上限1萬元。 |
4、 | 工作費:每人每小時200元。報考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者上限800元;報考中級以上認證者上限1,600元(團體報考人數每1車核給1人)。 |
5、 | 保險費:每人上限100元。 |
6、 | 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
五、 | 檢附「桃園市政府114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局官網(https://www.hakka.tycg.gov.tw/)便民服務/尋補助/檔案下載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