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桃園市113學年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自主揪團共學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轉知族語教師並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712A號令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0月11日桃教小字第1130099276號函「113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第1次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 為符應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自我增能及教學需求,本案鼓勵本市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以下簡稱專職族語老師)揪團自組專業學習社群,由專職族語老師就同儕專業精進需求,自主規劃社群共學內容,並歡迎本市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族語教支老師)參與共學社群,以有效提升族語教學專業及學生學習成效,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說明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 辦理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
(二) 實施原則:
1、 社群召集人:由專職族語老師擔任社群召集人自主揪團(可跨校),依社群教師專業成長需求,自行規劃課程內容並聘請講師。
2、 社群成員:邀請本市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支老師)共襄盛舉,滿5人即可成團,由社群召集人主聘學校提出申請。
3、 社群運作模式:請兼顧「過程」(包含共備、研習及專業對話)與「產出」(包含公開觀課及教材研發),並朝「產出型工作坊」模式訂定明確目標。
4、 社群運作時間:學期間:課餘時間、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除學校既定之備課日外)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5、 社群成果:成果報告1冊(含社群運作歷程、心得及至少1件教學方案設計)。
6、 補助內容:共計補助10群,每群申請補助經費新臺幣1萬元整為原則,每校限申請一群,補助項目以講師費、教材教具費、茶水、雜支等。
(三)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時間:113年12月2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止。
2、 由社群召集人填具申請表(附件1)及經費概算表(附件2),向主聘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府原教中心(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地址:(33510)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214號收。
四、 經費核銷與成果報告:
各校於本案執行完竣後,最遲於114年8月30日前,以公文函送本案成果報告(附件3)、獎勵名冊(附件4)、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5)、結餘款支票(支票抬頭: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及原始憑證,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寄至(yonze1228@caes.tyc.edu.tw),以辦理結案。
五、 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 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1 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1紙;計畫結束後, 請各校依相 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六、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免備文)寄(送)至本中心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