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為推廣本市原住民族語文與文化歷年教材成果一案,請貴校(園)轉知族語教師並依說明積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21日桃教小字第1130046987號函暨113年10月11日桃教小字第1130099276號函「113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第1次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文與文化教學品質,本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府原教中心)及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持續編輯及發展具本市特色之原住民族語文與文化教材,期透過多元豐富之教材,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文與文化教學效能。
三、 本市原住民族語文與文化教材資源:
(一) 實體教材申請:
1、 本府原教中心彙整歷年研發之實體教材成果(包含桌遊、繪本及歌謠教材等)如附件1。
2、 請貴校(園)依課程規劃及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使用之教材,由主聘學校代為提出申請,並由族語老師保管且列入移交。
3、 申請期限:文到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列附件2本府原教中心實體教材申請單,於校內逐級核章後掃描成PDF檔,並以電子郵件逕寄本府原教中心專案助理林先生(yonze1228@caes.tyc.edu.tw);貴校(園)倘無需求則無須回復。
(二) 線上教材資源:
1、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教材資源(https://irc.caes.tyc.edu.tw/)
2、 桃園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電子書櫃(https://ebook.cdway.com.tw/tyc/)
四、 檢附本中心歷年教材研發成果清冊及申請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