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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設備組 - 教職員公告 | 2024-11-13 | 點閱數: 25

主旨:    函轉教育部辦理「113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4263號函辦理。
二、    另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18及19條規定:對於新進人員或在職人員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不得少於3小時,並每3年至少應該再受3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三、    另參考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災害統計,「被切、割、擦傷」、「與有害物接觸」、「與高、低溫接觸」及「火災」為本(113)年度第1季至第3季校安通報中最大宗事故災害,顯示學校應加強落實校內師生、工作者安全衛生意識及危害辨識能力,完善教育訓練以及工作安全衛生守則,除了保護學生,更要保護校園的每一位工作者,以建構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及工作環境為目標。
四、    本年度辦理「113年種子師資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共2場次,採線上辦理,課程資訊如下(簡章如附件):
(一)    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
(二)    時間:
1、    校園安全衛生基礎,訂於113年11月26日。
2、    實驗室安全衛生基礎,訂於113年11月27日。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20日或額滿為止,每場次報名人數為20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活動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五、    本次課程考量開學期間學校教職員工外出上課較不易,為擴及較多受眾,採線上課程方式辦理,通訊軟體使用Google Meet,課程前2天將發送電郵通知,提供線上會議室網址。
六、    本案參與人員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子信箱:tcyeh0805@gmai1.com,電話:03-26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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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