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15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3年10月28日桃教高字第1130106160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122991A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本梯次(第15梯次)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 課程日期: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12月15日(星期日)、12月21日(星期六)、12月22日(星期日)、12月28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共計5日,30小時。
(二) 課程班別:
1、 臺灣台語班(共計2班、每班150人)。
2、 客語班(四縣腔1班,每班30人)。
(三) 薦派與報名資格: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
(四) 審核結果:
1、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
2、 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五)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三、 本局同意公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假登記。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四、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