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4年第1次公告受理申請一案,請貴校踴躍申 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10月9日府文秘字第1130278371號函辦理。
二、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三、 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台語人才培訓」及「培育台語家庭」五大類,其中第5款第2目由「台語文化家庭」召集其他「台語家庭」共組共學團,配合「培育台語家庭計畫」實施期程,將另行公告受理徵件時間,本次不受理收件。
四、 114年度第1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五、 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或請至文化部獎勵補助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