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5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0949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簡易操作手冊中流程圖、函文例稿及相關表格係提供各校處理不適任教師程序之參考,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仍應依循教師法、解聘辦法及專審會辦法規定,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就個案具體事實及調查資料審議之。 |
三、 | 有關解聘辦法簡易操作手冊電子檔可至國教署人事服務網(https://personnel.k12ea.gov.tw/Personnel/)─表單與檔案下載─不適任及諮商中自行下載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