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QA」1份(如附 件),請貴校依說明協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5415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公告於相關網站,提供現場執行人員瞭解操作 實務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