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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4-04-26 | 點閱數: 73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稱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資料,請貴校協助公告並轉知相關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師大113年4月22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10908號函辦理。
二、    旨案研習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一)    報名資格:
1、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109素養包、21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2、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3、    講師(曾為1到4期活動師講師、109素養包準講師或21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4、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二)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最多開兩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三)    研習時間:113年5月4日(星期六) 及5月5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
(四)    研習地點:臺中市東光國小(406臺中市北屯區東光路926號)。
(五)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NpJRaZEarg4sZEWy5)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六)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七)    證書及參與證明:
1、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本校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2、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3、    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八)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臺師大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九)    因應COVID-19疫情,請報名參與活動者全程佩帶口罩並遵守防疫相關規定。
三、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四、    檢附來文及工作坊課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