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華勛國小辦理桃園市113年語文競賽-國語演說推廣研習營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中壢區華勛國民小學113年3月12日華小學字第1130001692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辦理旨揭研習,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3年4月13日至4月28日,共6次研習。
(二) 參加對象(總計18人):
1、 曾參加過全國國語演說比賽者優先錄取。
2、 曾參加過桃園市國語演說比賽得獎者(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語文競賽決賽前6名)。
3、 對國語演說學習興趣濃厚者。
(三) 研習地點:華勛國小英語情境教室。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
三、 參加本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 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惟當日如已支領講師費者 ,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