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7
:::
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4-03-21 | 點閱數: 32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研習工作坊」資料,請貴校協助公告並轉知相關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3月14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06732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目的:希望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對學習數學準備不足之學生,奠立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與前置經驗。
(二)    報名資格:
1、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109素養包、21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2、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3、    講師(曾為1到4期活動師講師、109素養包準講師或21世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4、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三)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組最多開二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四)    研習時間:113年3月30日(星期六)及3月31日(星期日)上午 9時至下午4時20分
(五)    研習地點:高雄市勝利國小(813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1號)。
(六)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3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E3a2NVGwEb55UNJd8)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七)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八)    證書及參與證明:
1、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2、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3、    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九)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
三、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參加。
四、    檢附來文及工作坊課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