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藝師藝有-113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21034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推動重點如下:
(一) 目的:係鼓勵學校聘用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二) 課程方案內容:
1、 方案一「長期教學」: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針對學校課程或既有資源與該校藝術教師協同進行教學,規劃辦理文資踏查或擴展在地藝文學習相關課程等。
2、 方案二「藝師接班萌芽」: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邀請在地藝(匠)師,以及文化部公布之合作藝師(以上合計至少兩位)進行協同教學。
三、 本案將於113年3月27日(星期三)辦理成果分享暨113學年度計畫說明會(實體及線上同步進行),相關資訊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
(二) 活動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8樓第5會議室)。
(三) 報名方式:請於113年3月24日(星期日)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報名連結:https://reurl.cc/ormVdD)。
(四) 線上連結網址於會議前一週公布於本計畫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project。
(五) 本案參與人員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計畫承辦人鄭小姐,聯絡 電話:06-2133111分機658。
五、 檢附原函、實施計畫及說明會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