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日本廣島縣擬推動該縣國中生與本市國中生進行線上英語交流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駐大阪辦事處113年2月20日大阪字第1131030626號函辦理。
二、 本局與廣島縣教育委員會前於103年5月22日共同簽署教育交流協定促進臺日交流,盼透過學生國際交流研習、教育旅行、體育交流、華語文教育與日語文教育合作等方式,增進本市及該縣國中生國際視野,並提供與海外學生交流機會。112年度廣島縣教育委員會開始推動縣內國中生與海外學校國中生線上英語交流專案,並函請本局協助媒合有意願之本市國中與該縣國中進行線上英語交流。
三、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請有意願與日本廣島縣國中進行線上英語交流之學校,於113年3月8日(星期五)前函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