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海洋委員會舉辦「復振航海文化力-海洋文化領航計畫」徵集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2月16日府環海永字第1130038168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學校、民間團體、博物館與社教館所共同參與海洋文化知識建構,海洋委員會舉辦旨揭徵件計畫,徵求各類團隊系統性保存、梳理、記錄與轉譯在地與海共生獨特之智慧、史料、技術與技藝,以保存及發展臺灣用海、航海、與海互動之文化與知識。
三、 旨揭補助計畫申請期限至113年2月29日(星期四)止。申請單位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完成「網路申請」及「寄送紙本文件」,紙本文件請逕寄(送)至「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收(依郵戳為憑)」。
四、 檢附本案補助計畫公告、「申請表」、「計畫書」(二種類別)、「執行承諾書」、「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期中/期末報告書」、「支出憑證黏貼存單」、「經費收支明細表」、「支出機關分攤表」及「受補助清單」各1份。
五、 前揭附件亦可至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網址:https://reurl.cc/nrYqmD)。
六、 本案申請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逕洽海洋委員會(鄭小姐,電話:07-3381810分機261924;電子郵件:f9691204@o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