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3年1月24日113桃童理字第113005號函辦理。
二、 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3年3月2日(星期六)。
(二) 活動地點:石門營地。
(三) 活動對象:本市各級童軍。
(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2月22日(星期四)。
(五)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 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2年內核實補休。
四、 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辦法、日程表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五、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童軍會徐麗美小姐(03-218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