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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4-01-24 | 點閱數: 100


主旨: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就是要學好數學JUST DO MATH)4.0:數學教師教學素養成長與實踐」計畫之「好好玩數學營 112-2平日週末班」申請資料,請貴校協助公告並轉知教師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月19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01990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    好好玩數學營授課內容:依該中心公佈之175件數學奠基模組為主,相關教案資料見該中心網站的下載專區。
(二)    申請資格:
1、    授課教師需取得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2、    申請學校可另覓領有相關證書的教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3、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易思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該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國小組中年級、高年級或國中組)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申請計畫活動。
(三)    申請時間:113年1月29日(星期一)至113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
(四)    申請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teach.cloud.ncnu.edu.tw/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好好玩數學營)。
2、    請教師由教育雲端帳號登入後提出申請,以國小組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分別申請。
3、    線上填寫之申請計畫書皆須印出紙本,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並於113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掃描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完成提交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4、    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113年2月19日及3月4日,於該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五)    活動規範:
1、    申請組別:分為國小組中年級、高年級和國中組。
2、    申請限制:一單元為一班次,每班至少需辦理二單元(二的倍數),每校至多申請24個班次。
3、    研習時間:每單元授課1.5小時;每班授課時數至少3小時。
4、    師資:
(1)    主要授課教師:需取得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2)    助教:無證書限制(非必要協助人員,各校自行視活動需求配置)。
(3)    助教鐘點費支領要點「助教需取得該中心任一培訓課程之證書或為學校師資,且無重覆支領工作費,方可請領本活動之助教鐘點費。」。
5、    營隊人數:大班16人以上、35人以下;小班5人以上、15人以下。
6、    營隊辦理期程:113年2月20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六)    補助費用模式調整:
1、    每單元大班補助1,425元,小班補助712.5元。補助包含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雜支此四項可勻支。
2、    鐘點費:由各校於額度內自行調配,主要授課上限900元/班次、助教上限450元/班次(助教僅能主要授課的一半金額),報帳時檢具核銷(若已請領鐘點費者請勿重複支領其他工作費)。
3、    雜支上限=(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8%;雜支可用於與本案教學實作相關之郵資、文具、獎勵品(如:餅干、糖果);若有其他品項欲以雜支核銷,請先來信或來電詢問。
4、    諮詢(撰稿)費:每班(兩單元為一班)填寫一份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每份補助1000元。內容包含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5、    請於活動辦理結束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等資料寄回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6、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七)    注意事項:
1、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其學生拍攝同意書,請於數學教育中心網站下載。
(2)    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 (紙本繳交)。
(3)    活動照片每班5張(可檢附於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以電子檔繳交)。
(4)    歡迎寄送辦理之學生活動情形相關錄影電子檔/光碟。
2、    將擇部分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相關訪視由中心另行聯繫通知。
3、    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員。
(八)    該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的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敬請隨時留意。
三、    檢附來文、申請公告及申請計畫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