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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全體公告 | 2023-12-05 | 點閱數: 65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一案,請貴校踴躍申請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0121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辦理旨案。
三、    本計畫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    教育訓練時間:113年7月7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2日(星期五)。
(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3年7月13日(星期六)至7月26日(星期五)。
四、    申請本案之注意事項如下:
(一)    志工住宿環境:學校能提供或安排志工適當住宿空間及環境者,如坐式馬桶(必備)、空調,注重宿舍環境衛生及防蚊蟲措施等。
(二)    課程輔導員推派:學校能推派該校每隊1位英語教師擔任課程輔導員,能全程參與相關會議及營隊活動,並熟悉視訊教學軟、硬體之操作。
(三)    學校行政支援:學校能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隊,行政支援整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資源。
(四)    營隊活動規劃:學校能設計出符合學生學習需求且活潑多元的英語教學課程,以期提升英語學習興趣。
(五)    網路連線及視訊教學設備:學校備有能進行視訊課程之軟體(如:Google Meet等)、資訊設備(如:網路攝影機、耳麥等)及穩定的網路連線。
五、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前,檢具「113年(2024)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及經費概算表核章後1式4份免備文逕送本局(國小教育科電子檔請同步寄送至e-mail:sh10024491@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六、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則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另為利貴校了解旨揭活動申辦方式,國教署刻請苗栗縣政府辦理「學校申辦說明會」,相關資訊將另案函知。
七、    檢附「113年(2024)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