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國立屏東大學辦理「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112年度教學研究案例分區發表會,參加教師請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調整,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2年10月25日屏大人文字第1123200851號函辦理。
二、 旨揭發表會本年度共辦理北區、中區與南區三場次,時程如下:
(一) 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假台中市西區大同國民小學辦理中區發表會,研習代碼:4111695。
(二) 112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假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民小學辦理南區發表會,研習代碼:4110677。
(三) 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假台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辦理北區發表會,研習代碼:4112063。
三、 旨案教師倘參與例假日場次同意參加人員得於當日起2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四、 檢附本案來文、實施計畫及工作人員名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