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市辦理「112學年度市立高中及國中原住民族語認證測驗精進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9月23日桃教小字第11200939061號函暨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羅浮高中)112年10月24日羅高教字第1120009889號函辦理。
二、 本案依各校原住民學生人數比例、申請人數、歷年開設情形、鄰近地區學校申請開班情形及各族語別分配等情形,核定開辦班級數共計39班。
三、 本案請學校轉知原住民學生族語認證測驗精進班之開班訊息。另核定為資源共享班(註記※)者,開放本市市立高中及國中學生依其需求參加,欲參加「資源共享班」學生,請學校協助填寫報名表,並電洽資源共享班開班學校,協助學生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四、 本案因各校授課教室可容納學生數不一,有關資源共享班報名人數由開班學校本權責自行酌處。
五、 檢附開班核定一覽表及參加「資源共享班」報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