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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3-10-06 | 點閱數: 121

說明:    
一、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案比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比賽分偶戲類(現代偶戲類、傳統偶戲類)與舞台劇類,承辦學校如下:
1、    偶戲類:大竹國小。
2、    舞台劇類:內壢國小。
(二)    報名方式及日期: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至27日(星期五),分別以書面寄送併同電子郵件方式辦理,未完成前2項報名方式者,不予受理。
1、    書面寄送:請將授權書、切結書及報名表(一式一份)於加蓋學校印信後,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偶戲類請寄至大竹國小;舞台劇類請寄至內壢國小)彙辦,信封上請註名【報名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類組。
2、    電子郵件:請將報名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電郵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彙辦:
(1)    偶戲類請電郵至kuo@m2k.dces.tyc.edu.tw(大竹國小)。
(2)    舞台劇類請電郵至t000001@ms.tyc.edu.tw(內壢國小)。
(三)    領隊會議辦理日期及地點:
1、    舞台劇類:
(1)    日期:112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
(2)    地點:內壢國小201研討室。
2、    偶戲類:
(1)    日期:112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2)    地點:大竹國小圖書館。
(四)    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公告賽程表及參賽人員秩序冊。
(五)    比賽日期:112年12月2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日)。
(六)    比賽地點:
1、    偶戲類:大竹國小大禮堂。
2、    舞台劇類:內壢國小活動中心。
三、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曾於110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或110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107及111學年度均獲得全國 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逕行參加全國賽之團隊,得予報名參加市賽,惟不佔本市代表參加全國賽名額。
四、    本案有申請「桃園市112年度推展學生創意戲劇活動」經費補助之學校,請務必報名參加比賽(112年7月5日桃教終字第1120060858號函諒達)。
五、    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副本抄送高中教育科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