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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職員公告 | 2023-09-20 | 點閱數: 212


主旨:    有關辦理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為落實教學正常化,精進課程品質,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本 局委請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要科技、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領域及自然領域非專長授課增能研習,俾利充實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三、    倘貴校上開領域有非專長授課情形及貴校如獲本市補助112學年度雙語創新(含試辦)及雙語課程亮點學校之雙語授課教師且在上開領域有非專長授課情形,請務必薦派教師參加研習(自然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場次及時間另案通知)。
四、    另為提升國民中學健康教育教學能力,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4845號函明定,本市任教健康教育課程之非具專長教師參加專業提升研習課程須達80%之完訓率,請各校配合辦理,俾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五、    本局同意本案參加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市立國中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另研習辦理期間倘適逢例假日,本局同意參加人員得自研習活動當日起2年內覈實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
六、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學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場次 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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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局_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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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研習行事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