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教師支持實施計畫」鼓勵教師踴躍申請,請查照。說明: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學輔導教師實踐方案作業要點、「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教師支持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計畫透過教學輔導教師提供專業支持與協助,精進學校教師於課程設計、課堂教學、班級經營及建置教學檔案等專業成長,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鼓勵教師踴躍申請。
三、 申請人員資格教學輔導教師:依教育部規定進行儲訓、甄選推薦及認證等程序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能有計畫提供同儕於教學實務及專業成長上支持者。
四、 申請方式
(一) 由教學輔導教師規劃112學年度之輔導工作,填寫申請表由教學輔導教師所屬學校核章,於112年9月15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申請表至「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桃園市西門國小)。
(二) 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依據申請表項目審查, 112年10月2日以前於網站(http://lcg.rhps.tyc.edu.tw/)公告教學輔導教師補助名單。
五、 檢附「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教師支持實施計畫」,請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