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辦理。
二、鑒於長期各項選務工作能順利圓滿完成,端賴各機關、學校全力投入選務工作,祈借重各公教人員豐富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的立場,擔任是項工作,爰請貴校全力協助,俾利本次選務工作順利。
三、旨案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辦理投票,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四、有關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20歲以上;管理員需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18歲以上。
五、本校一樣獲分配4間投開票所,欲報名者,請於5/12(五)前電洽本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