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3年3月26日教研課字第1131100428號函辦理。 |
二、 | 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研究合作發展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國家教育研究院需商借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各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
三、 | 茲請貴校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
四、 | 本案如有聯繫事宜,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顏淑娟,聯絡電話:(02)7740-7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