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8088號函辦理。
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並指揮中心解編,惟仍保留確診者0+n制度、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爰教職員工生如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仍依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及假別規定辦理,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停止適用。
三、 自即日起,貴校(園)得免每月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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