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8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3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配合旨揭疾管署宣布事項,自112年8月15日(以篩檢陽性日為準)起,各機關學校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因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有請假需求者,應依相關規定(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請病假或其他適當假別。
三、
人事總處112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982號函及本府112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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