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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25 | 點閱數: 205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請鼓勵並推薦同仁參加。 四、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並准予公假。是以,本次...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24 | 點閱數: 122
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2年5月18日虎科大職涯字第112360002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24 | 點閱數: 125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5461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頁公告為準(網址:https://www.k12ea.gov.tw/)。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24 | 點閱數: 184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年5月22日總處給字第112001611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有關本方案宣傳DM、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888。 ...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18 | 點閱數: 124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6日高市教高字第11233531900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遴選簡章、重大校務議題及申請表件亦可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最新公告)下載。 三、 若有疑義,請逕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聯絡人王先生,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26。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16 | 點閱數: 219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46728號函辦理。 二、 商借教師甄選部別、科別及名額: (一) 小學部擇優錄取1名:導師或專任英語教師。 (二) 中學部:國文、英語、英文、數學、物理、理化、本土語文(閩南語 )、輔導、家政,擇優錄取2名。具家政教師資格優先錄取。 (三) 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準,則2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16 | 點閱數: 241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1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0618918B號函、「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辦法」辦理。 二、 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2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5時前,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南市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課程發展科(7082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 旨揭遴選簡章(含申請表件)、出缺學校需求建議書及重...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15 | 點閱數: 101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2年5月10日南大人字第112000830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校長候選人啟事及相關表格刊登於該校附屬啟聰學校校長遴選專區(https://adshselection.nutn.edu.tw/),亦可逕行下載。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15 | 點閱數: 186
一、 依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6344A號函辦理。 二、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因結婚者,給婚假14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者,得於1年內請畢。」 三、 復查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及110年7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95272號函略以,教師於COVID-19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3-05-12 | 點閱數: 221
一、 依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4039號書函辦理。 二、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及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規定略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三、 茲因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上開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函及111年10月3日函已無從適用,爰有關...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