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7
  • slider image 39
  • slider image 40
:::
公告 特教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5-06-17 | 點閱數: 11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6月16日桃社障字第1140052582號函辦理。

二、 本案預計表揚對象35名,分述如下:

(一) 模範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計表揚10人。

(二) 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設籍本市,親自長期照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家屬,計表揚10人。

(三) 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且實際於本市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計表揚15人。

三、 案內推薦資料請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以免備文方式逕送本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務必將檔案以電郵方式傳送至10069385@mail.tycg.gov.tw,方為完成推薦。

四、 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府社會局首頁>福利服務>身心障礙者福利>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下載。

五、 隨文檢附本府社會局來函及遴選計畫各1份,倘有疑義請逕洽本府社會局承辦人廖明郡(電話:03-3322101分機6301)。

  •  
    1) 桃園市114年度模範身心障礙者、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及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遴選計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