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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2-11-17 | 點閱數: 175


說明:    
一、    本會111年11月15日桃市教工字第1110000157號函諒達。
二、    上述函文之說明一、二、三略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桃園市教師會第12屆第1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不成立,其補正選舉第12屆理監事之程序,亦屬無效。桃園市教師會第12屆主事者顯然適法性、正當性皆嚴重不足。
三、    再次重申,本會所屬之學校工會支會與桃園市教師會無隸屬關係,無須理會,若有任何會員因旨揭不退桃園市教師會而遭追繳會費,導致權益受損,本會將全力提供司法互助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