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民小學辦理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階認證計畫(7月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4年1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400034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114年7月11日(星期五),共 5天。
(二) 認證資格:
1、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五項中華民國91年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者,具有第一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之資格。)
2、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文能力認證證書者。
3、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三)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填妥表件、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即日起自至114年6月1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請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大竹國小教務處,並請註明報名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四) 報名人數上限:40名(額滿即截止) 。
(五)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結果: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於 大竹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dces.tyc.edu.tw/)公告 錄取參與研習學員名單。
三、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教學人員培訓 認證實施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 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