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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4-09-20 | 點閱數: 57


主旨:    有關本校辦理國中自然科學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18日桃教中字第1130091197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教學正常化,精進課程品質,維護學生學習權益,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自然領域輔導小組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共同舉辦國中自然科教師(生物、物理、化學)研習,提供自然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俾利充實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三、    研習日期與場地:
(一)    場次一:113年10月5日(六)至10月6日(日),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中
(二)    場次二:113年11月16日(六)至11月17日(日),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化學系(E302敎室)
四、    研習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
五、    對象:本市各校自然科學領域課程配課教師或112學年度初任自然科學領域教師。
六、    報名連結:請參加老師擇一場次參加,並完成下列兩項報名,下列兩項連結皆須完成才視為報名成功:
(一)    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rbqNG3SPCG8jD2An7
(二)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研習登錄連結:
1、    龍岡國中場:113年10月5日(六)至10月6日(日),研習代碼為:J00013-240900004
2、    師大場:113年11月16日(六)至11月17日(日),研習代碼為:J00013-240900005
七、    每場次研習完畢後,將依據教師實際出席情況,核發至多12小時研習時數。
八、    檢附研習計畫一份,請非專長授課教師擇一場次及其中一組參加,並於9月27日(五)下班前完成報名,以利後續報名資料彙整。
九、    本案參加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市立國中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教育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另研習辦理期間倘適逢例假日,教育局同意參加人員得自研習活動當日起2年內覈實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