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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4-09-05 | 點閱數: 59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以下簡稱成教實施原則)辦理。
二、    為落實終身學習法之精神,並積極降低本市不識字率,爰開辦旨揭研習班,開辦重點分述如下:
(一)    實施對象:年滿15歲以上,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國民與新住民。
(二)    實施項目:
1、    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以辦理成人基本識字研習班為重點,教導失學國民識字及充實基本生活知能。
2、    新住民基本教育研習班(三分之一以上學員為新住民):有效提升本市新住民認識中文之基本能力,增進其對本國文化了解,提升其生活適應能力及親職教育知能。
(三)    實施方式:
1、    114年度計畫辦理期間分2期,第1期於3至7月,第2期於8至11月辦理。
2、    每班以15人以上為原則,但地理環境位處山地、偏遠或其他招生不易之地區如難以達15人,得酌予降低開班人數。各班次如因人數無法成立專班,亦可採混合班制。
3、    班別分為初級班、中級班、高級班三階段,每期授課72節(每節50分鐘,其連續上課2節者為90分鐘),需每週定期授課並於當年度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