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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或公文轉知 | 2024-01-05 | 點閱數: 66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2月28日藝演字第1120004105號函辦理。
二、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辦理113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三、    旨揭活動徵選計畫收件時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3年4月底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四、    本案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交通費新臺幣30萬元。
五、    報名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