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園)踴躍推薦或自薦參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2年8月23日原民教字第112004007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勵獎項計11項,其中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及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請於112年10月2日(星期一)前向原民會提出申請:
(一) 終身貢獻獎。
(二)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 原住民族語老師。
2、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 推動族語機關。
4、 推動族語團體。
三、 推薦或自薦資料請以掛號寄送至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四、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民會承辦人楊立芸小姐(電話:02-8995-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