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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職員公告 | 2023-08-03 | 點閱數: 126

主旨:    轉知教育部「11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所屬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9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2678號函辦理。
二、    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一)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    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    本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至官網(網址https://nlaward.moe.edu.tw/)瀏覽。
五、    旨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6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六、    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電子海報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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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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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育局_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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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實施要點.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