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每場次上限為60人):
1、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新接任自閉症或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普通班導師優先錄取。
2、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輔導教師及相關人員。
3、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高中職、國中、完全中學及國小)特教教師。
(二) 辦理日期:114年8月1日(星期五)及114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三)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中(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147號)第三棟2F圖書室。
二、 請參加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入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要參加的場次報名研習。
四、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本案研習時間倘遇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 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wernnin@m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