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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全體公告 | 2024-12-06 | 點閱數: 83

科目

性質

名額

聘期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歷史

虛缺(延長留職停薪缺)

 

1

11421日至114731日止

  • 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3456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 須配課。
  •  
    1)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公告第1-6次歷史科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次招考).docx